无友不如己者孔子交友观的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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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论语》一过一遍,又有进一步认识的,现将其写出来,供读者评述。

《论语》的开篇《学而优则仕》第八章就是“无友不如己”。本章全文如下:“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忠心之人,无友不如己。有了,就不要胆敢去改变。”各代注家对这一章的全面解读,尤其是对其中“无友不如己”一句的解释,并非文理不通,而是意见相左,甚至完全相反。宋儒朱熹与明僧藕益两人的观点是典型的。

根据朱熹的观点,这一章可以翻译为:“君子若不庄重,就没有威信,学到的知识不巩固,讲忠信,不交德行不如自己,有过错就不要怕改正。”

名僧藕益,早期学儒,中年出家学习佛法,后人称之为净土九祖。在这一章上,他和朱熹有很大不同。将“重”一词解为“重”,将“威”解为“慎恐”(《四书藕益解》)。根据藕益的解法,“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两句话可以译为:“自重的人,就是立志作圣贤的人,用心之时,要特别戒慎恐惧,否则其德的修炼就不牢固。”“忠心耿耿”不再是外来者对什么人忠心耿耿,对什么人讲诚信的问题,而是忠于自己“心”。这种人对于他们接触的人,从来不会挑剔别人的缺点。即使发现对方行为有过错,这一过错是你发现的,也应视为对方对你‘明明德’的提示,因此,不要轻视任何与你有联系的人。这一‘明明德’的过程中,若有疏忽,不要怕及时改正,决不欺骗自己。”(《论语正裁——再与南怀瑾商榷》第70—71页)

荷花的解释,尤其是董子竹的阐释,与朱熹的解释相比,主要有三点不同。第一个表现在对“忠信”的解读上。对“忠信”的理解,朱熹认为“忠信”多为“忠信”,或认为“忠信”只是一种伦理道德范畴。藕益、董子竹则以明心、见性、知性、体仁等为本,都是以明心、见性、知性、体仁为根本。对于将“忠信”解释为普遍的伦理道德,也不否定伦理道德的应有作用,他们所反对的,是把“忠信”解释为对什么人忠诚,对那种外在的、僵化的、绝对的道德。由于这违背了孔子的本意,孔子及其弟子们提出的许多道德原则,并不能作为其终极目的,而是为了实现其目的,同时孔门的诸多“道德”,都暗含着对生命本体的认识。

接着就是对“无友不如己”这一说法的解释。所以,藕益、董子竹和朱熹的解释,都是相反的。朱熹把“友”作为动词,把“友”作为名词来解为“不为己有之人”,而藕益和董子竹则用“友”字作为名词来解释。这种差异源于对“忠诚”解释的不同。因为朱熹把“忠”解为“德”,并把其视为一切问题的根本,认为“不与德性不如自己的人做朋友”是理所当然的。同理,藕益、董子竹并没有简单地将“忠”理解为“德”,而是将其主要解释为“心”、“知”、“德”、“义”、“礼”等,这一句话主要说明了“仁”即生命的本来面目。如此一来,“没有朋友不如自己”,就不难理解了。由于“义”,“善”也;“礼”、“和”也是“宇宙—生活”系统中的一切事物(包括所有的朋友),尽管各有不同,但没有“和”,它们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它们都是我们“明明德”不可或缺的因缘,所以我们对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朋友,都要以戒慎恐惧、平等的态度对待它。

其三是对“过,则不顾一切”一句的理解,藕益、董子竹、朱熹也有着本质的不同。这种差异,也是由对“忠诚度”的解释不同而决定的。在朱熹看来,“忠信”是以“德”为本、以“德”为本的,那么他所说的“过”,必然与违背“道德”的原则有关。藕益、董子竹则认为,过错无法纠正,主要不是指“道德”错误,而是指发生在“明明德”过程中的过错。另外还指出,这里的“过”,主要是“朋友”所犯的错误,如前面所言,即使发现朋友的错误,也可以视为朋友对你的“明明德”的暗示(亦即孔子所说的“观过知仁”的意思),也不能认为是朋友对你“明明德”的一种暗示(亦即孔子所说的“已知知之”)。

对此,我们赞成藕益与董子竹的解释,这不仅是因为他们的解释更符合孔子的本意,更重要的是他们为我们揭示了孔子“交友”观的基本内容和本体价值。把“明明德”作为根本,平等地对待朋友,把朋友的过失当作“知仁”的资粮,这是孔子交友思想的基本内容,也是孔子“交友”思想的本体价值。在这一点上,他启示我们,首先要学会用“中庸”的方法来解释《论语》,其次要学会称赞他人,发现他人的优点;第三,要学会从本体的高度看道德,而不是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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