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学史逸是怎样艰难发展的唐代逸

被日本的岛田修二郎称为“准逸品”水墨画的韦堰,他的画以零零落落的简笔著称,也与后来的“逸品”画的求“简”相互符合。当然最具有代表性的是“逸品”风格画家的正式出现。其实“逸品”一词并不是在唐朝刁’出现的,最初也并不是用在绘画艺术的品评中。在《梁书`武帝纪下》中有“六艺备闲,棋登逸品”,是说梁武帝修养很全面,尤其在棋艺方面,更是高人一等。同时,萧绎是皇帝,其身份至尊,他的棋艺不能和其它人等放在一起评判,所以另设“逸品”。这说明,至少在六朝的梁代就已经出现了“逸品”一词。而真正地将“逸”与品第相联系,并用在艺术批评上的是唐代杰出的书画理论家李嗣真。在李嗣真之前,梁代的痰肩吾曾写过《书品》一书,在书中他套用了当时社会上流行的九品中正制的形式来建构了他的书法品评框架。他主要依据写字的技能高低来品评当时的书法家。这和后来的张怀灌的《书断》中用神、妙、能三品划分的依据相似。

大约在年以后,李嗣真上承《书品》又写了《书后品》一书。他在书中第一次把“逸品”一词用在书法品评之中。在《书后品》中,李嗣真把81位书法家分为十等。“逸品”据第一等。他在书中写到“吾作《诗品》,犹希闻偶合神交,自然冥契者,是才难也。及其做《书评》,而登逸品数者四人,故知艺之为末,信也。虽然,若超吾逸品之刁`者,亦夏绝终古,无复继作也。”李嗣真所列举的四位“逸品”书法家是:张芝、钟蒜、王羲之、王献之。并且在论及王献之时还用到了“逸气”一词:“子敬草书逸气过父,如丹穴凤舞,清泉龙跃,倏忽变化,莫知所自,或瞅海移山,翻涛簸岳。”

由此可见,这里的“逸气”和魏晋六朝的“逸气”的含义是相同的。而在李嗣真理论中的“逸品”和后来四品论中的“逸品”是有明显区别的。正如严善敦在《从“逸品”看文人画运动》一文中所说,李嗣真是在超绝这个意义上来使用逸品的,这和上文中的品评梁武帝的棋艺在内涵上是一致的。〔32〕其实,真正意义上的“逸品”是在后来朱景玄的理论中正式提出来的。朱景玄融合了李嗣真的“逸品”提法和张怀灌的神、妙、能三品说,赋予了“逸品”新的内涵。唐代画论家朱景玄的《唐朝名画录》是当时最重要的画论著作之一。《四库全书提要》中曾这样评论说:“唐朱景玄撰,景玄吴郡人,官翰林学士……所分凡神妙能逸四品。

神妙能又名别上中下三等,而逸品则无等次,盖尊之也。初痰肩吾、谢赫以来以品书画者,多从班固古今人表分九等。古画品录陆探微条下称上上品之外。无他寄言,故屈表第一等,盖词穷而无以加也。李嗣真作《书品后》,始别以李斯等五人为逸品。张怀灌作《书断》,始立神妙能三品之目。合两家之所论定,为四品,实始景玄。至今遂因之,不能易。”

由此来看,由朱景玄所创立的“四品”说,在后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这跟我们所要重点考察的是“逸品”在朱景玄的“四。异。”理论中的地位究竟如何。按上弓《四库全书》的说法是“尊之”,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这对我们有必要来引述一下朱景玄在《唐朝名画录》中的原话:通过“差等施爱”的方式来实行对社会和国家的有效治理。以此为出发点,儒家以“中和”为最高的审美原则。《礼记·中庸》里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发育焉。”“中和”的要求的是温柔敦厚的情绪流露和含蓄蕴藉的一言语表达,反对张狂过度的情感流露。

前面我们己论及,在“逸”由人向艺术转化的魏晋六朝,名士们往往站在和名教对立的立场上反对当时的封建社会伦理秩序。他们往往通过激烈的情绪和夸张的行为方式,甚至是狂猾怪异的举动来反叛当时的社会。正是在这种与儒家传统对立的文化背景中,“逸”作为一种审美意识悄悄的走进了人们的审美视野。虽然唐代是一个以儒家占主流形态的时代,但当时社会基本上实行的是儒、道、释三家并存的文化制度。“逸”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与儒对抗,但是并不破坏它。

我们看到,在由魏晋六朝至唐宋元明清“逸”的内涵发展的变化过程之中,“逸”由原来的张狂无度逐渐变得内敛起来,从某种程度上这是由于早期形态的“逸”并不适合儒家文化温柔敦厚的诗教审美意识,而经过文人士大夫的审美改造过的新“逸品”观念,这个问题后面我们还要详论。究其根本原因,儒学并不是一门严密的哲学,它不是逻辑上的“非此即彼”的严密论证,而是“亦此亦彼”的言说。它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可以和道、释相融,并行不悖。在这种宽松的意识氛围中,古代的知识分子也可以亦官亦隐,亦儒亦道亦佛,他们可以左右逢源。达时可以实现兼济的理想,穷时可以退隐修身。正是儒家的这种天然的包容性质,使得儒家渐渐融合了道、释的某些优秀文化因子,并且形成了中国特有的文化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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