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大家好,这里是小播读书,今天我们继续来聊老子的《道德经》,今天我们聊第24和25篇。在24篇里,老子说“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这里老子阐释了“自然之道”,大概意思是说,凡踮起脚跟想要出人头地的,反而站立不稳;凡跨着大步想要走得快的,反而走不了多远;自己好表现的,反而不能显达;自以为是的,反而不能彰显;自我炫耀的,反而而不能见功;自视甚高的,反不能长久。

在古希腊德尔斐神庙的石柱上,刻着两行字,是千百年来,人类智慧的结晶,这两行字是:凡事勿过度,认识你自己。而道家思想的这一段,显然就是“凡事勿过度”的最好阐释。而这种“适度”的思想,在儒家思想也有深刻的体现,在儒家经典《中庸》的第四章中说“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这句话就深刻地体现了“中庸之道”,太聪明或者太愚笨都不好,走的太快,或者太慢都不好,都不是“中”的表现,过犹不及,都是不好的。

在《中庸》第六章中说“知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在儒家以舜道德楷模,是拥有至高德行的人,而这种德行来自于“知其两端,用其中于民”,这两端就表示两个极端,走向极端就是走向灭亡。

在《中庸》的第二十章中说“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知通智,拥有智、仁、勇三种德行的人,才能到达“中庸”的至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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