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有何关系,意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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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意义及其关系

依俱舍论,在世间或出世间,不管有形或无形,有现象或无现象的事事物物,真是多得不可胜数。如果要个别的去了解他,那实在是不可能的。虽则是这样,但归纳起来,不外有漏无漏的两大类法,因这两大类法,能统摄一切法无遗。

以佛陀学纲的四圣谛约于有漏无漏相对说,苦集是有漏,滅道是无漏;约有为无为相对说,苦集道是有为,灭谛是无为。故除有漏无漏外,一切法亦能摄于有为和无为法。有为法所摄者为色法十一,心法一,心所法四十六,不相应行法四;无为法所摄有三;故总摄一切法者共七十五法。

五蕴有有漏、无漏2种:能摄一切有为法的是有漏的五蕴,即色受想行识;而非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等无漏五蕴。色等五蕴是有为法的自体。将品类差别的诸有为法,约其同类的和合积聚起来,是为蕴的定义。

色蕴所包含的是五根、五境及无表等十一种色法。

五根是指眼耳鼻舌身等组织有情生命的原料;五境是指色声香味触等宇宙万有的现象;无表是指无形无象无可表示的色法。

色有二义:

(一)质碍的意思,即有体积而占有空间的东西,两一碰面就互相对碍。

(二)变坏的意思。故有此二义者,即名为色,即等于近人所说的物质。

受本为随触所感而生,故应种种不同,唯亦能以苦乐舍三受统摄之。

(一)接触到客观的环境,如果是适意的快感,内心起一种适意的情绪,名为乐受;

(二)接触到的客观外境,如是不适意的痛感,内心起一种不悦的情绪,就名苦受;

(三)另有一种中庸的境界,使人起不苦不乐的感觉,即名舍受。

受随于所依的不同,可分为眼触所生受,乃至意触所生的六受,六受各有苦乐舍三受,共成十八受。受蕴所摄者为一心所法。

想蕴:为大地法中的心所法之一,以取一切事物的现象和义象,为他的体性。在这无限差别的表象作用上,再加以构思、综合、联想、了解、分析而成具体的概念,进一步更为所取的境相,安立种种的名言,为想蕴的特别功用。不过现象与义象,是有所不同的:现象,指有物体形态的,如所执取的青黄显色,长短形色,男女等相。义象,指无物体形态的法,如所执取的苦乐疏亲等相。虽有现象与义象的不同,但同为想蕴所取象。如约所依根分别能依想,也有眼所生想等的六想身。

行蕴:所摄者为除色受想识的四蕴外的其余四十四心所和十四不相应行的一切有为法。行是造作义,经说若能造作未来有漏有为的果法,名行取蕴。所谓造作,就是与外境接触时,内心立刻生起一种如何适应、改造等的心理活动,以此执行对于境界的安排与处理,而成为行为,所以行是我人的意志作用。造作的功用,本非限于心所等的五十八法,其余色等四蕴,也有造作意义,所以不名行蕴者:

(一)因他们已各别得了独立的名称,而独行蕴没有,为显五蕴的名义差别,所以唯此得行蕴名;

(二)因其余四蕴,祗能代表他们的自体,不能含摄多法,而行蕴却能含摄多行,所以特标行蕴之名。其次,经中每以六思身代表行蕴,是约特殊超胜不共其他意说的。他不但自身有强有力的活动,并有强胜的力能,推动其他心心所法,发生活动作用,可说他是心所中的原动力,据此佛说六思身名为行蕴。如约所依根分别能依思,也有六思身的差别。

识蕴是心识,在七十五法中,他是心王,亦即精神的主体;了别是主体精神的作用。因所依根有六种差别,能依识也就有眼等六识。虽有六识,而各各以了别为他的体性,所以说各了别。他们唯各站在自己本位上,了别自己所当缘的境界,决不超出范围以外去了别他境。心王唯缘境的总相不缘别相,心所可缘总别相,这是大小乘的共义。如绿花,了别这是花,这是心王的作用;如进而了知这是什么花,花上有什么颜色,开得怎么样,这都是心所的作用。别不离总,所以心所不但缘别,亦能缘总。

在十一色法中,除无表色,余五根五境,在十二处中,即说为五根处与五境处的十处。受想行三蕴,色蕴中的无表色,还有五蕴所不摄的三种无为法,在十二处中名为法处。而识蕴于十二处中立名意处。能出生、增长其他法的、即名为处。

在十八界中的五根界与五境界的十界即是在十一色中的五根和五境。意根是由六识身转变而成的。谓六识身于生灭中,无间隔的转谢过去,而为后识生起所依的那法,名意根界。受想行三蕴,色蕴中的无表色和五蕴所不摄的三种无为法,在十八界中名为法界。意与识的不同有三:

(一)约时间说,现在生起的叫识,落谢过去的名意,二者只有时间的前后,没有实体的差别。

(二)约能所依说,即同一六识身,为所依义名之为意,为能依义名之为识。

(三)约能所生说:就其从他生的方面说,叫做识,约他能生识的方面说,叫做意。没有能生的意,从他生的识,就无法活动。因有这三点不同,所以别立为意。凡是识的生起,必有他的所依,如前五识各有所依,第六意识岂能没有?为了成立第六意识的所依,所以特就六识身转谢过去的立为意界。如是根境识三各六,就建立十八界。界者含差别意之谓。

以三科说,一切有为法,归纳在五蕴中,而取蕴只摄一切有漏法,五蕴又不能摄尽无为。无为在十二处中归纳于法处里,在十八界中收摄于法界里,所以处界能摄尽一切法无遗。诸法虽多,五位七十五法,摄尽无余。如一色蕴,总摄十一色法,一意处,綐摄一切心法,一法界,綐摄心所四十六,心不相应十四,三无为的七十五法。诸法在三科中綐摄,就是如此。

蕴处界三科,本为佛对宇宙万有分类说明,经里并未讨论他的假实问题,而且从原始圣典看,不但没有说他是假,反而是说一切有,因为这三者,都是现前有情具体事实。佛陀采用三科法门,说明一切法的真实相,是有他深刻用意的,这就是教起的原因。是故若有有情是愚心所者或有利根者或乐略说者,佛说五蕴法门开示之;若有有情是愚色法者或有中根者或乐中说者,佛为说十二处法门;若有众生为愚色心者或具钝根者或乐广说者,佛说十八界法门开示之。故知蕴处界三科实乃佛为开示一切众生所立之相应方便法门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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