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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之道述圣孔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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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以中和为用,最早由孔子提出,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中庸”在孔子学说体系中占据着中心地位,是仁、礼思想的集中体现。

子思《中庸》三十三章的中心思想“致中和”,体现的是以中和为用的中庸之道。“致”就是达到、极尽的意思,“致中和”就是“达到中和”或“极尽中和”的意思,通俗讲就是达到不偏不倚,不走极端,自然和谐的境界。

《中庸》以“致中和”为立论关键,从各方面对孔子思想进行阐释和发扬。子思顺着孔子道德来源于天的思路,提出了人性由天命所赋予的观点。子思这里所说的天,既含有自然意义,又含有伦理意义。子思认为“中”是天下之大本,“和”是天下之达道,把孔子所倡导的“中和”提高到了哲学本体论的高度,人、物之性就成为对“中和”本质体现,这就为“致中和”找到了理论前提。在这个基础上,“中和”又被称为诚,天道和人性由诚相沟通,天道所赋予的中和之德,体现在人性的诚,人存诚尽性就可与天地沟通,进而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子思还认为,只有同时兼顾“尊德性”和“道问学”,才能达到“致中和”的目的。做到这一点,就能对自身、国家乃至天地万物起到超凡的作用,对自身能审时度势,可知进退,不会发生骄横和悖礼的行为;对国家能自觉处理好君臣、父子等各方面的社会关系,做到人存政举、国泰民安;对天地万物能尽其性,天地各安其位,万物自然生长。

《中庸》篇幅虽短,但在儒学发展史上的作用和影响却不低。子思的“致中和”理论,以“天人合一”为前提,倡导“尊德性”和“道问学”,极力把人与外在社会的矛盾,反求诸己,转化为对自己的“内省”“慎独”。韩非子在《显学》中评论:孔子死后儒分为八,子思之儒是其中重要的一派。子思以“中庸”理论,完成了对孔子学说的继承和发扬,为后来儒家伦理学说提供了理论依据,开启了孟子“心性”之说,形成了先秦时期的思孟学派,对形成“孔孟之道”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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