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抵达时,爱情也就死了愿我们都做到自

亲爱的黄昱宁老师:

你好哇!在影视界,如果一个人又干演员又当导演,还顺便自己把剧本写了,这叫什么呢?全能创作型、水、陆、空三栖霸主。你恰恰就在出版业扮演了这么一个角色,自己翻译大量外文作品,是出版社的编辑,同时自己还是创作者,随笔、小说都有涉猎,请接受我隔空跃起翻转度落地的一拜。

三个工种里,可能最费力不讨好的职业就是翻译吧。我也不是一拍脑门凭空猜测的,几年前,我翻译的第一本书,花了大半年时间,税后稿费多元。出版社的负责人在审批稿费的时候看到了我的名字。逮着机会见到我,前辈语重心长地跟我讲,“看你那点翻译稿费,还是不要做翻译了,趁着年轻,快去卖口红吧。”那个时候国内的直播还没到今天如此之众人癫狂的地步,我当时表现地大义凌然,“不,我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人,金钱不能使我快乐。”

好想抽自己啊。现在回忆起来,我不禁感慨,前辈吃过的盐果然比我走过的路多,人生最大的悲哀就在于能赚钱的时候不去赚钱,等想赚钱的时候后悔莫及。我的金钱观是这两年从新修正的,只要取之有道,君子也可以爱财,更何况赚钱的经历也可以成为珍贵的写作素材。不过卖口红这事我的确不擅长,加上我之前有位邻居叫路内,他除了写小说什么也不干,老谋深算地告诉我,“你要是想成为什么人,别的事情就不要做,做了都是败笔,都是未来职业上的污点。”我能理解他的意思,他一个写小说的,将来修成正果就是位小说家甚至是小说艺术家,他不想当人们评论的时候用“一个卖过口红的小说艺术家”来贴标签。

做做翻译,虽然收入跟付出不成正比,倒是让我学到不少东西,因为除非背负着翻译任务,作为一个读者,你不可能咬文嚼字,把一个句子活着一个词嚼碎到稀烂的地步,你会变身成一个考古学家,拿着放大镜仔细看,不停琢磨。

做翻译让人敬畏。在家做翻译,我常常做到想哭,怎么会有人这么渊博,句句有出处,句句不是白来,句句言之有理。相比之下,我真是太浅薄了。人见到真正的武林高手不一定会畏惧,但是拆解了他们的招数,发现每一招都出神入化,自己立刻相形见绌,不敢把自己的花拳绣腿拿出来得瑟了。拆招的过程中摸清武功高超的门路,可比单单死记硬背一套完整拳法有效多了。我发现拆过招的人,自己上手的时候会有大师们的影子,如果运用自如的话下盘稳重、上盘灵活。

做翻译还给我良好的生活作息,这一点需要自律为前提。有时候过得日夜颠倒,哈欠连天,魂不守时,我就会怀念做翻译的日子。为了赶翻译,我有段时间每天早上定闹钟六点爬起来,有一整段时间不被打扰,披头散发在书桌前,不苟言笑,成为每日琐碎日常里唯一的圣神仪式。一开始靠的是热情,坚持到后面的日子靠的是责任,心里的真实想法就是必须完成它。按理说已经没有那么享受了,但是人并没有疲惫憔悴,相反状态很好。一件不得不规律作息去奋斗的目标,过程中,没有暧昧不明的情绪,没有外界的意见,竟能拯救人于庸常。人觉得生活乱如麻,不妨试试看守恒一个目标,不要有那么多的一时兴起,不要接受过多反馈,自己独自完成一个使命。

傅雷老师先生翻译《艺术哲学》,为了保留作者的幽默,把里面表示日常食物的甘蓝、胡萝卜改成了国内读者熟悉的白萝卜、红萝卜,我觉得这里不单单是在做文字翻译,更多的是生活经验的转译,让读者进入作者传递的情景里。傅雷老师做翻译,大家都很认可,甚至觉得像罗曼·罗兰这样在本国没有在中国更有地位的外国作家,搞不好得益于译者优秀的翻译。这样的例子不可胜数,但从一些人的眼中这被看成“不尊重原著”、“不够准确”。

我喜欢你翻译的麦克尤恩,你让我们喜欢上麦克尤恩。我们也会看到很多译者会在原作者的文本之上加入自己的个人风格,很多译者有这样的自信,但我就不敢在关公头上耍大刀,万一弄巧成拙可如何是好?做翻译,太容易陷入患得患失的境地了,带着自虐的嫌疑。常常为一个词,我绞尽脑汁,查阅资料,看看其他版本里译者怎么翻译的,看看原作者所处时代的语言习惯,看看吃饭的时候想,走路的时候想,睡觉的时候想,醒来都生起床气了。

想来做翻译也带来很多痛苦,这十年翻译稿费没有涨是业界常态,回报低首先就已经是一把匕首了。有人说,聪明的人都应该去钱多的行业。那这行一定流失了不少好人才。但我转念,正因如此才能轮上我上阵啊,扎心了。做翻译又很容易出错,但凡读者在犄角旮旯里揪出一个错误,译者就会被骂得狗血淋头。什么是好翻译的标准非常模糊,见仁见智,“信、达、雅”的尺度怎么去把握也是难题。

读者还常常诟病译本的一件事就是“翻译腔”。我想什么是翻译腔呢,应该就是保留了原作者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说话习惯吧,比如英文中的一些表达放在中文语境里就会显得过于做作、夸张,而有些又显得过于简短、冷漠。但我想如果外文小说的语调都变成了隔壁老王的语调,那我们读哪个国家的作家不都像跟隔壁邻居聊天嘛,还有什么异国情调可言。当然了,这不过是我一家一些粗鄙的观点。

给你写完这封信,我以后还敢不敢接翻译了?我先唱一遍义勇军进行曲再下决定吧!

愿我们都做到自己喜欢的事情!

祝羽捷

小兔:

见信好。

手头恰好结束《迈克尔·K的人生与时代》的翻译,这才匀出空来回信。从库切干冷荒凉的世界里逃生,压抑了一段时间的表达欲望开始复苏。我一直就是这样,在翻译、写作、出版和日常生活这几种模式里来回切换。所以你说的“跨界”,在我,其实是一种让事情得以继续的内在需求——有的人适合在一条隧道里一直往前走,直到前面洞开一个崭新的天地,出现一道彩虹;我大概不是。我会乐意时不时地去隔壁隧道串个门。

我四十多岁才开始写小说,前年出版小说集《八部半》的时候,回答过十几遍这样的问题:“翻译经验对你的小说写作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而我总是不厌其烦、一体两面地解释:“翻译、批评以及编辑的经验,首先是带给我刺激和便利,让我每天的日常活动不会离文学太远,让那个曾经躲在抽屉里的创作欲望总保持着跳出来的可能。至少,我的这些角色保证了我大量的阅读(没有比翻译更细致的精读了)和基本文字素养。但另一方面,那些角色会在我开始小说创作之后,构成隐秘的质疑、挑战和干扰。它们是藏在暗处的挑剔的裁判,那些曾经被我用来对其他作品评头论足的标准,当然也不会放过我自己。我确实常常需要努力排除这些因素,才可能说服自己把小说写完。”

事实上,为了写小说,我前两年的翻译有过大幅减产,而且选择翻译作品时的第一标准是能否对我的写作产生比较直接的刺激。比如前两年我放弃翻译麦克尤恩的《儿童法案》,反而选择我相对较为陌生的希拉里·曼特尔的《暗杀》,就是因为后者是中短篇小说集,而且风格比较凶狠,或许能给我当时刚刚开始的小说创作一点新鲜的刺激。但伊始,新冠疫情山呼海啸而来,把现实压出苍白的凹痕。有人说这正是静心创作的好时候,但我发现我不能。幸好,翻译是我在任何时候都能回归的故土。跟每一个字死磕,躲在别人的句子与句子之间的缝隙里,我可以重新调整呼吸的节奏。

还是说回你关心的翻译问题吧——这琐碎的、永远在出错的手艺,这“磨人的小妖精”,怎么才能克服它时常带来的挫败感?我其实没有什么答案,想到哪里说到哪里。

我的朋友,法语翻译家袁筱一曾经在她的文章里说过,翻译就像爱情,是一个人走向另一个人的过程,当他(她)完全抵达时,爱情也就死了。这句话很哲理,就爱情那个层面而言,它似乎比“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更高明更隽永。那么对于翻译呢?这句话又该怎么理解?我觉得,翻译虽然从广义上来讲,是一种所谓的再创作,但是你在下笔时显然要受到原文极大的束缚,你必须调整自己的习惯、状态和趣味去适应“对方”,尽可能地去靠近他,这种感觉像不像热恋?

但是,无论如何,一旦它化为你的母语,最终呈现在读者面前的必然就是你眼中的“对方”,是他的文字在你的大脑皮层中激起的浪花,所以,在向他无限接近的过程中,你得记住:不存在所谓的“定译”,不存在目标语言与源语言完全重合的理想状态,这一点,在中文与西文(包括英语、德语、法语等)之间是特别明显的,因为它们之间差异太大,可以直接转化的“重合度”远远小于英语与法语,或者英语与德语。如果你追求“直译”到了某种极端的地步,那就会类似于机器翻译,忽视自身、也就是母语的基本规律,或者完全跟自己的行文习惯拧着来,你就会扼杀自己的特性,反过来也扼杀了原文的活力,这就有点像恋爱中失去自我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一样,弄不好就会殉情自杀泼硫酸……所以说,在这个“无限接近”但“永远不可能抵达”的过程中,寻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是很重要的。

比方说,要不要用成语的问题,用多少、怎样用的问题。各人看法不同。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多用成语会显得比较中国化,会削弱原文的表达效果。这话有一定道理,有些中国的成语有很特定的语境,涉及较深的典故,生搬硬套确实不好,过度频繁运用,也可能造成语感上的变味。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成语有着简洁、形象、韵律铿锵的特点,在翻译长定语长状语时,它有时能用最小的容量涵盖最复杂的意思,帮助读者顺利地进入作者希望引入的情境,产生某种阅读快感,而这种阅读快感恰恰能有效地抵消了英文长句给中国读者造成的不适应(因为中文的逻辑没有那么致密,往往以短句居多)。

其他翻译上的难点,比如语序要不要换,长句要不要断,翻译专有名词时用音译还是意译或者音意混合,其实都是需要取舍和选择的问题,是如何平衡的问题。可能有些译者会更喜欢风格化的译法,而我所持的观点就相对比较中庸,更强调妥协,更喜欢在左右为难的时候站在中间一点的位置,这可能跟我写作、为人的理念是一致的。

话说回来,其实所谓平衡的标准,也取决于不同的译者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每个译者都不一样。而这些不同的个体所组成的整体,也有属于这个时代的共性的标准。随着外语普及化程度的越来越高,我们现在对“洋腔洋调”的宽容度也跟林琴南时代不可同日而语。第一个把电脑术语menu直接翻译成“菜单”的人,也许心里也经过一番挣扎和权衡,但现在不是大家都接受了?所以说语言是活的,标准是在不断变化的,这些其实涉及异化归化之类的翻译理论问题,太枯燥,信里就不展开说了。

翻译史上有个很出名的公案,可能你也知道一些前因后果。当年赵景深不知道milkyway就是“银河”,想当然译作“牛奶路”,被鲁迅作诗嘲讽:“可怜织女星,化为马郎妇。乌鹊疑不来,迢迢牛奶路。”如果我们稍稍查一查,以“牛奶路”为话题的翻译专业论文为数不少,也有人替赵景深翻案。其实,把来龙去脉理一理,就能看出,“牛奶”绝对是错了,这案子翻不过来,问题是,译成“银河”,就一定对吗?

据说,英文里第一次出现milkyway,是在乔叟的HouseofFame里,典故来自希腊神话:话说宙斯拈花惹草,让有夫之妇阿尔克墨涅的肉身怀上神胎,得子赫拉克勒斯。宙斯想借老婆赫拉的乳汁赐爱子永生,又不敢明说,只好趁妻子熟睡时让儿子用力吸吮她的乳房。小赫用力过猛,老赫惊醒后大怒,将孩子一推,于是乳汁狂泻,变作漫漫天河。这个故事朴素可爱,在西方深入人心。对西方人来说,那确实是条跟奶有关的路,只不过那不是牛奶,而是“神乳”。当然在一般仅仅需要表意的情况下,你牺牲一点文化背景,直接说成银河,也没什么大问题。可是,如果是下面这个句子呢?

英国诗人理查德·克拉肖(RichardCrashaw---)的《神圣格言》里讲到,罗马帝国驻犹太总督彼拉多判决了耶稣的死刑,后悔不已,每每想起便流泪不止,连洗手都用泪水,于是那些泪水‘formnotsimplyaMilkyWayintheheavensbutastreamofcream.’在这种情况下,你如果说“银河”,就跟后面的“奶油”没有了可比性,这段文字的逻辑就有点接不上。所以,更好的选择是在字面上这么翻译:“(泪水)岂止汇成一条神乳路,简直成了一条奶油河。”

这样完成任务了没有?没有。中国读者还是不知道“神乳路”和我们通常概念里横在牛郎织女之间的那条“银河”其实是一回事。那么怎么办,我们只能采取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在“神乳路”上画个小圈,底下做个脚注,交代来龙去脉。我曾经跟一位同仁讨论文学翻译时说到注解问题,对方说注解影响阅读快感,吃力不讨好。小说么,不就是讲讲故事么,有必要去考虑文字里携带的文化信息有多少损耗率么,有必要去可惜它么?我不这样想。

我读小说从来不仅仅是为了读故事——何况,如果无视文化背景,好多情节本身也很难传达清楚。我们知道,亨利·詹姆斯、米兰·昆德拉、E.M.福斯特和戴维·洛奇都把“小说的艺术”作为讨论的主题——既然小说不仅是“故事”,也是“艺术”,那么,我们每个译者,都应该对这种特殊的艺术抱以足够的尊敬,对于小说中的每一个句子,每一个字,每一个似乎不可传达的文化符号,都投入足够的心血。说白了,有时候,翻译就是这么讨嫌的工作:明知不可为而为,大概是译者的宿命。

一不小心说多了。现在我得把刚刚译完的《迈克尔·K的人生与时代》再去看一遍,哪怕减少一个低级错误也好。然后,看看自己还能不能回到写作的那条幽暗隧道里,写一写我们的人生和时代。

黄昱宁

.8.3

黄昱宁,翻译家、作家、出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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