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与道心与性心与理命与性到底说

《中庸》第一段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

我在《中庸》的专栏里说“性即道”,但有人提出疑惑,认为性不是道,因为有个‘率’字,认为‘性’需要‘率’才是道,故认为性非道。

还有一位网友说:“孔子说:分于道,谓之命;形于一,谓之性;化于阴阳,象形而发,谓之生;化穷数尽,谓之死。命者,性之始也;死者,生之终也。有始则必有终矣。——性,是分于道的理之凝聚。性即道,就已经很勉强了,当真明白的人,不可能这么说的。”

并且还指出:“王阳明说:以其理之凝聚而言则谓之性,以其凝聚之主宰而言则谓之心;——性,是理之凝聚。心,是凝聚之主宰。这怎么可能会是“心即性”?”

所以这位网友认为“性与道、心与性”并不是一体的,以上是关于“性即道”和“心即性”的疑问,因此我专门写一篇文章来进行说明。

首先《中庸》里说“天命之谓性”,所以明白了“天命”就知道了什么‘性’。

不生不灭之理,名之为天;虚妄生灭之原,名之为命。‘天’是“不生不灭”的,‘命’是“有生有灭”,合在一起就是‘性’。

也就是无常变化与有常不变合在一起就是‘性’。而‘天’是性体,‘命’是性用,体用不二,犹如水与波浪。

‘天’为性体则“无善无恶”,命为性用则“可善可恶”。犹如镜子,在体时,镜面是空,故无善无恶。

当镜子面前有事物时,则能美的呈现为美的,丑的呈现为丑的,但这个善恶、美丑都是有生灭的,是遇事而生的善恶、美丑,即王阳明所言:“有善有恶意之动。”

‘性’不可见,犹如《中庸》所言:“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

要见性,必从体之用上去见,所以《中庸》里说:“体物而不可遗。”

如何从用上见性呢?这就是“率性之谓道”,故“性为体,道为用”。

所以“天命之谓性”为体,“率性之谓道”为用,然体用一源,性相不二,犹如水与浪。

佛家说“明心见性”,孟子说“尽心知性”,说明从心上能见其性,道也能见其性,所以这里就说明了“心即道”。

前面说了‘命’有生灭,是性之用,而‘道’也是“性之用”,故曰“分于道,谓之命”,所以才说“道即命也”。

这是指,性分于道,则是命。而合到一起,则为性,故曰“形于一,谓之性”。

所有的‘用’,也就是所有的‘形’,都是从‘性’里头生出的,当合到一起时,就是‘性’,也就是“天之不生不灭”与“命之生灭”合在一起即为‘性’。

本心自性里自含万法,性里头一切具足,故佛经言:“无不从此法界流,无不归还此法界。”

所以‘性’与‘道’有何差别?一定要有差别,反倒落了下层,不明体用一源。

“化于阴阳,象形而发,谓之生”,这是指‘性’生出了阴阳,也就是道家的无极生太极。

阴阳即善恶,即是讲的“性之用”,也就是用善、用恶,即“一阴一阳谓之道”。

但用善、用恶,需是本心自性遇事后,随感而应,从而发出善与恶,故曰“象形而发”,也就是“发而中节之‘和’”,其实就是“率性之谓道”,是本心遇事时的“感而遂通之妙”。

关于这一点,我这《中庸》里讲过很多了,举了很多例子,如“王阳明剿匪、舜诛杀四凶”就是在用恶,具体的例子就不展开了。

那么“谓之生”,就是“象形而发”的善与恶,也就是佛家所言的”因缘和合而生“。

接下来的“化穷数尽,谓之死”,就是“因缘和合而灭”,所以这里讲的是“命之生灭”。

“命者,性之始也;死者,生之终也。有始则必有终矣。”

而前面讲了“分于道,谓之命;形于一,谓之性”,所以“命者,性之始也”。

也就是性分于道,其实就是“率性之谓道”,也就是依照本心自性所发的善恶之念率性而为,而这个善恶之念即是”因缘和合而生“,生而有命,故曰“命者,性之始也”。

而“死者,生之终也”,只指“因缘和合而灭”,也就是事情过去了,善恶之念不在心中停留,故灭。

“有始则必有终矣”,这是针对‘命’的生灭而言,即性之用而言。

由此可见,道为性之用,万物皆有道,但都归于性,故曰“形于一,谓之性”。

然体用一源,故性道不二。有其性,而无其道者,必落入佛家所言顽空之地。犹如水无浪,则为一滩死水。

而有其道,则必有其性,所以“性即道,道即性”,并无不二。

再来看看:“以其理之凝聚而言则谓之性,以其凝聚之主宰而言则谓之心。”

从“凝聚”二字而言,已经知道,‘理’皆是从‘性’而出,性含万法,万事万物皆有理,所有的‘理’都流向一处,即“无不归还此法界”。

‘理’的背后是‘性’,性即道,所以我常说‘理’就是‘道’,符合‘理’,必定符合‘道’。

去掉“凝聚”二字,即可看成“理即性、性即心。”

所以王阳明说:“心即理”,并且王阳明在《传习录》里说明确说明:“心即道,道即天。知心则知道、知天。”

所以心即性,还有什么可以疑惑的呢?大家之所以疑惑,无非是着在了“凝聚”二字上。

但不要忘了,王阳明说这一句话之前,说了一句“理一而已。以其理之凝聚而言则谓之性....”

所以重点在“理一而已”,然后才分开来说的,为何大家只能看到分开的地方,看不到本来的样子?岂不舍本逐末了?

上面的也是,着在了“分于道、形于一”的‘于’字上,就认为“道与性”分开了,但本来说的是一个东西。

如果分开来看,性与道、心与性、心与理、命与性,岂不让人眼花缭乱?如何能“一以贯之”?

这里面所有的关系,都只是体用关系,故为一,不为二,明白了此体用关系,就能“一以贯之”,希望我这篇文章能给大家一些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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