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们讲了《大学》“三纲领”的“明明德”和“亲民”,今天解读第三个:止于至善。咱们还是将朱熹与王阳明的解释对比着讲。
止于至善,按照朱熹在《大学章句》中解释,“止”为“必止于是而不迁”,即一定要达到这个境界而不再改变,也就是“到…为止”;“至善”为“事理当然之极”,即事情的最高原则,最高的善(注意他所说的”事理当然之极”是在”心之外”的)。合到一起,“止于至善”就是将事情(即前面的”明明德”——自明“明德”、”亲民”——即“新民”,使民亦明其“明德”二事)一直做到尽善尽美为止,使自己及他人都达到最完善的境界。用朱熹的话说,那就是”言明明德,亲民,皆当至於至善之地而不迁,盖必其有以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
王阳明不同意朱熹的观点。他解释说:”至善者,性也。性元无一毫之恶,故曰至善”(《传习录》)。“至善”,也就是“天命之性”(即《中庸》:“天命之谓性”。此处为《中庸》、《大学》、阳明心学的联结点),也就是阳明心学中的“良知”。“止之”,是复其本然而已。人的“天命之性”本来就是光明正大、圆满无缺的,止于至善,不过是复其本性的本来面目而已(注意他所说的”至善”是在”心之内”的,是人本来就具足的)。于是,“止于至善”,其实就是“明明德”。
在,我们解读“亲民”时说过,“明明德”是“亲民”之始,“亲民”是“明明德”之成。“亲民”不过是“明明德”的必然、具体的体现。于是,“明明德”与“亲民”,实质上只是“明明德”一件事而已。而“止于至善”也是“明明德”。这样,“三纲领”就总结为一纲领,那就是“明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