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和被称为封建余毒的古代中庸思想,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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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杭州在很多人的心中,一直是人杰地灵的典范。但不久前的“杭州杀妻案”,却让人间天堂蒙上了一层雾霾。仅仅几天以后,四川又有类似事件发生。人们愤怒痛惜之余,不免心中有个疑问,夫妻本是世间最亲密的关系之一,古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为何时至今日,有些夫妻关系会成为夺命的毒药呢?这个问题的原因当然很复杂,很难用只言片语说清楚,但其中明确而很重要的一点,则是现代社会文化下,很多人打着自由的旗号,隐藏着内心深处的乖戾自我,从而让社会戾气累积,最终在某个点实现爆发。罗马不是一天修成的,人类也并非在现代社会才出现,那么在中国古代,人们是如何保障社会平和的呢?一、古代社会阶层固化,社会积攒的负面能量更多,之所以能够保持相对平和,是儒家传统的中庸思想在发挥作用历史是螺旋式向前发展的,不管是从社会经济,还是文明程度来看,现代社会当然要比古代先进,现代社会有戾气,难道古代没有吗?当然不是,传统的封建社会之下,由于社会阶层固化,特权阶层不但存在,而且还有法律意义上的保障,来实现其特权。在这种社会制度之下,很多底层贫民,包括受到歧视的女性,其受到的压迫都远非今天能比,古代各种“宠妾灭妻”的现象,也并非没有,但像现在这样,以各种残酷变态的方式杀人的,却罕有发生。究其原因,除了各种侦查技术的进步,倒闭犯罪者采取更极端的方式毁尸灭迹之外,最大的原因,还要归结于中国传统的中庸思想。那么在现代社会一直被认为是封建余毒的中庸思想,究竟有什么样的内涵呢?《礼记·中庸》之中,开篇就阐明了中庸的内涵:“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这句话翻译大白话,就是人的自然秉性,叫做性。遵循自己善良的本“性”,就叫做“道”,而修养道德秉性,并不断的规范它,就叫做“教”。说的再直白一点,就是人们应该不断的修养自己的内心,使其符合“道”的要求,这个“道”,是基于“人之初,性本善”的道,也即是善良的本性。中庸所解决的,实际上就是如何保持自己善良的本性的问题。“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致中和”,就是中庸思想的核心内涵,其本质上是要求人们要克制自己的喜怒哀乐,使其保持在一定的“度”内。乐极生悲,哀极伤神,怒极生恨。任何事情极端了,往往会带来不好的结果。克制自己的情绪,使其尽量的在一个相对平和的范围之内,就是中庸思想对人们在道德方面的要求。而中庸思想的盛行,又是古代社会相对保持平和的良药。二、以“中庸”思想为代表的古代礼教,其执行效果不如现代法律直接,但其对错误行为的矫正,更具时效性,让人有修改的余地,不至于走极端经常听人们说到一句话:法律是社会的底线,道德是社会的上限。这句话说得太对了,但现在社会的问题是,法律越来越健全,但道德却越来越被弱化。当法律完全压过道德的时候,很多人行事的准则变成不触犯法律即可。相对于时刻克制自己的欲望来说,肆意行事当然更容易,但也更容易出格。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天天在法律的边缘行事,犯罪的概率当然越来越大。技术的进步又带来各种侦查手段的进步,反过来又倒闭犯罪分子为了隐藏自己的罪孽,采取种种极端的行为来试图逃脱罪行,从而催生了各种“变态”出现。当然这并不是说法律健全不好,而是说在法律日渐健全的情况下,社会忽略了道德的作用。用中国古代的话说,就是忽略了教化的作用。近代以来,随着西方所谓“自由民主”的思想传入,人们越来越不愿意受到道德的约束,并粗暴的将古代社会经过漫长时间发展才形成的崇尚教化的风气,一概的归结为“封建礼教”,将其打入封建余毒之中,成为被清洗的目标。从执行的效果上来说,中国古代的“礼教”当然不如法律来的更直接。一个人犯了法,立刻就能根据条款做出判决,但一个人违背了道德,所接受到的处罚却是要经过长时间的发酵才能出现。但从影响社会的深度与广度来说,法律是社会的底线,既然是底线,其触发的概率当然是比较低的,也即是说,当一个人犯法的时候,他已经做了很多在法律边缘徘徊,违背道德的事情了。法律一旦被触犯,就没有悔改的余地,犯罪者要么伏法,要么想尽办法不让人们察觉到自己犯罪。但道德不一样,道德由于上限较高,最开始触犯的时候,它还有悔改的余地。比如撒谎是不对的,这是道德层面的概念,但撒谎不犯法。如果整个社会形成道德层面的准绳,也就是类似于古代“封建礼教”的氛围,则第一次撒谎的人,也可以感受到社会风气对于他的排斥,这样他还有悔改的余地。一个人不会因为自己撒了谎,被别人排斥就杀人,他可以选择以后不撒谎来重新获取人们的认可。从这个角度上讲,法律对社会的矫正作用,实际上是不如道德来的更迅捷的,反应相对迟钝。三、强调中庸,不是将封建礼教思想重新搬回来,而是要在现代社会的基础之上,强调引导和形成社会风气,从而矫正社会的戾气中庸思想,只是中国古代传统思想的一个点,它也不一定能够完全符合现代社会人们的价值观,但由此带来的道德对社会风气的矫正作用,却值得我们借鉴。以“中庸”思想为代表的古代封建礼教,之所以被人们所摒弃,很大的一个原因是掌握着话语权的古代知识分子,他们只以这样的道德来约束别人,而自己却身处特权阶层,不受这种约束。说白了,就是不公平。对于追求人人平等的现代社会来说,这当然是不可取的。但也应该看到,如果抛却特权阶层,儒家中庸思想对于底层社会风气的塑造,是起到了很大的矫正作用的。中国有句俗话,叫“千夫所指,无疾而终”。翻译成白话,就是如果一个人做了违背社会道德的事情,被所有人鄙视的话,他必然受到内心谴责,最终只能孤独致死。人毕竟是一种群居动物,大多数的人是无法离开人群的,当受到人群排斥的时候,他会自然的向不排斥的方向靠拢。那么人群中不被排斥的风气是什么样,就影响着所有人的选择。如果社会风气是乖戾肆意,每个人都以自我为中心,那么保持克制,保持“中和”的人自然要被排斥,他就只能朝着乖戾变化。但反过来,如果社会上的大多数人,都受到道德的制约,能够站在别人的角度上去思考的话,那么乖戾的人自然会被排斥,他只能往平和中庸的思想上靠。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不取决于他怎么想,取决于他怎么做。四、结语法国思想家卢梭说:“人们生来自由,但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追求自由,肆意,是人作为一种高级动物的本能,这没错。但人之所以为人,而不仅仅是高级动物,从根本上来说,是因为人懂得协作。而要协作,就必须要妥协,每个人都想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活着,但前提是你不能损害别人。所谓的道德,法律,实际上从本质来讲都是让人们更好的协作的方式,其根本是为了能够协作下去,你必须损害一部分自己的自由,来获取与人合作的机会,人们管这种牺牲的自由,叫做义务。现代社会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似乎要依靠别人的地方变少了,但实际上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是更离不开人群了。这个时候,怎么处理人与人群,也就是人与社会的关系,就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现代社会靠法律来划定人们与他人相处的底线,底线越来越多,实际上就代表着人际关系越来越复杂的过程。但底线不应该是追求,不管是中庸,还是其他什么思想,总之社会亟需一种大众认可的道德理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对于个人来说,克制是难,肆意是易。对于国家来说也一样,用法律来限制人们容易,用道德约束人们困难,但困难的事情,才更应该做。从这个角度上讲,中庸不是目的,是古人塑造社会风气的手段,不管这种思想能不能被认可,但这种手段,值得我们借鉴。参考文献:《礼记·中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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