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中庸》其实是中国传统文化最重要的典籍之一。
所谓“中庸之道”,实际上就是王阳明所讲之致良知——这两者只是表述上有所不同,其本质还是一样的。
然而弟子黄以方对此却还是有所疑惑,于是就《中庸》当中所讲之“致中以及致和”向王阳明请教。
王阳明画像我们继续看《传习录》中的原文,即:
“直问:戒慎恐惧是致知,还是致中?先生曰:是和上用功。曰:《中庸》言致中和,如何不致中,却来和上用功?先生曰:中和一也。内无所偏倚,少间发出,便自无乖戾。本体上如何用功?必就他发处,才着得力。致和便是致中。万物育,便是天地位。直未能释然。先生曰:不消去文义上泥。中和是离不得底。如面前火之本体是中,火之照物处便是和。举着火,其光便自照物。火与照如何离得?故中和一也。近儒亦有以戒惧即是慎独,非两事者。然不知此以致和即便以致中也。他日崇一谓直曰:未发是本体,本体自是不发底。如人可怒。我虽怒他,然怒不过当,却也是此本体未发。后以崇一之说问先生。先生曰:如此却是说成功。子思说发与未发,正要在发时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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