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主张的中庸之道与现代企业管理

孔孟之道的核心是中庸之道,中庸之道,由孔子提出,后传给曾子,曾子到子思。子思将中庸之道完善成一套完整的理论,应该说,子思是中庸之道这一理论的集大成者。我们现在读的《中庸》一书,就是子思写的。

子思之后,有孟子。孟子在全面的继承了孔子和子思的中庸精神之后,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个主张。

现在看来,孟子的这个主张,更具有实用价值。

孟子经过观察发现,长时间以来,多数诸侯根本不理解中庸之道的内涵。比如,有些诸侯运用法家思想治国。法家认为,人性本来是恶的,所以要严格的管理,因此提出了“两面三刀”的治理政策。

什么是两面三刀?所谓两面,就是赏与罚,三刀就是:以势压人,以术御人,以法治人。

法家的两面三刀,从各个方面,把普通百姓管的严严实实的,几乎没有人敢动。

但是世间之人,是否真的是性本恶呢?

众所周知,孟子是主张性善论的。也就是说,孟子和法家的主张完全相反。

实际上,性善或者性恶,也有集体性的特征,比如我们常说的“穷山恶水出刁民”。这样的地方,人往往更加彪悍,更加难以治理,因此使用法家的制度也未尝不可。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上,这样难以治理的地方的人,其表现出来的性格有恶的倾向。因此适用于法家的两面三刀政策。

但是,在经济富足,人文环境良好的江南水乡等地方,人们普遍比较温和,友善,这时你依然实用法家严格的管理制度,那样会让人产生反感。

孟子发现那些君王根本看不到这一点,他们始终认为人是恶的,所以在什么地方都使用法家严格的管理制度。

在分析了这种情况之后,孟子说:中道而立,能者从之。

也就是说,执中而权者,应该看到实际情况的变化。如果看不到实际情况的变化,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使用同样的方法,那就会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也就不是中庸之道了。

所以孟子中庸之道的核心,是要权变,也就是权衡利害关系,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否则,就不是执中而权,那是“执一而权”。所谓执一而权,就是用一个标准,去衡量所有的事情。这样肯定会与实际情况不符。

这一点,对于现代的企业管理者来说,特别重要。同样的一个管理制度,在南方可以实施得很好,但是到了北方,可能就不灵了。因此到北方去工作的南方人,往往会觉得北方人不可理喻。

其实不是北方人不可理喻,而是他没有理解北方人。作为管理者必须知道,公司的管理制度必须和当地的人文环境相结合。

另外一个方面,一种管理制度只适合于同一种体制的公司。比如,国际化的大公司,有它自己独特的运营模式。但这种运营模式放到一个中小型的内地企业,那就不行了。这也是属于“文”大于“质”的一种类型。只有文质彬彬,也就是管理模式和公司的运营模式、生产模式完全统一,管理才能产生巨大的效益。

所以,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孟子强调的是,对事物的特殊性、个别性、具体性进行有效的区分。不能拿着一把五米的卷尺去丈量高山,也不要拿着一把一千米的皮尺去丈量一本书,一个东西有一个东西的作用。一个东西有一个东西的执中之道。

孔孟学派的中庸之道,到孟子这里,已经是集大成者,相当完备。所以要谈儒学的中庸之道,就只能认真的研读孔孟学派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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